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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百个标杆基层教学组织”评选
发布者:孙超  发布日期:2022-11-08 查看:121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组织开展“百个标杆基层教学组织”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中共广东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牢记初心担使命,争做育人大先生”主题活动(2022―2024年)“4大工程”“10个100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广东医科大学“牢记初心担使命,争做育人大先生”主题活动(2022-2024年)“百个标杆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计划”实施方案》(附件1),学校组织开展“百个标杆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工作,具体如下:
一、 评选对象及数量
(一) 教研室(或系,含课程教研室、虚拟教研室、名师工作室)
(二) 专业教学团队
(三) 课程教学团队
(四) 实验实践教学中心(包括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产业学院、未来学院和书院等)。
本次评选建设20个标杆教研室(系)、15个标杆课程教学团队、10个标杆实验实践教学中心和5个标杆专业教学团队。
各学院(部)至少申报的数量一览表
序号 | 学院(部) | 教研室 | 专业教学 团队 | 课程教学 团队 | 实验实践 教学中心 |
1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3 | 2 | 2 | 1 |
2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3 | 1 | 2 | 1 |
3 | 基础医学院 | 3 | 1 | 2 | 1 |
4 | 医学技术学院 | 3 | 2 | 2 | 1 |
5 | 护理学院 | 3 | 1 | 2 | 1 |
6 | 药学院 | 3 | 1 | 2 | 1 |
7 | 公共卫生学院 | 3 | 2 | 2 | 1 |
8 | 人文与管理学院 | 3 | 1 | 2 | 1 |
9 |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 3 | 1 | 2 | 1 |
10 | 外国语学院 | 1 | 1 | 2 | 0 |
1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0 | 2 | 0 |
12 | 体育教学部 | 1 | 0 | 1 | 0 |
备注:其他基层教学组织欢迎申报,申报材料直接报教务处。
二、申报要求与评审标准
(一)基层教学组织数量一般不低于5人,成员原则上应包括对应课程(群)的所有专任教师。
(二)基层教学组织有稳定的课程建设方向或专业学科发展方向,承担饱满的教学或教学研究任务。
(三)基层教学组织有开展教学或学术活动的软硬件实力。
(四)基层教学组织有科学的工作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五)《广东医科大学标杆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标准(试行)》(附件2)
三、奖励与表彰
(一)学校对审定为标杆基层教学组织授予“标杆基层教学组织”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二)在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或教育教学改革质量工程项目立项评审中,学校对标杆基层教学组织团队主要成员给予政策倾斜。
(三)学校将把标杆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作为教育督导检查、教学水平评估、专业综合评估、品牌专业验收等的重要指标,纳入学院(部)年度考核指标中,并根据省级文件相关要求,择优推荐省级立项。
(四)学校每年以工作纪实、个人专访、课堂展示等形式对标杆基层教学组织集体或个人的宣传报道不少于2次。
四、 评选程序
(一)院(部)组织申报(9月22日-10月16日)
各学院(部)组织所属基层教学组织开展标杆基层教学组织申报工作,基层教学组织分类填写《广东医科大学百个标杆基层教学组织评申报表》(附件3)报各学院(部)教学科汇总。
(二)院(部)审核评选(10月17日-10月25日)
各院(部)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依照《广东医科大学标杆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标准》组织评审团对本单位申报标杆基层教学组织进行综合评价(按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填写《广东医科大学百个标杆基层教学组织汇总表》(附件4)及所有申报书电子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送教务处邮箱。
(三)学校审核评选(10月26日-11月5日)
教务处组织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院(部)推荐的标杆基层教学组织进行现场走访评审和认定。
(四)公示(11月6日—11月8日)
确认评选结果后,全校范围内对拟认定的标杆基层教学组织进行三天的公示。
(五)报送评选结果(11月9日—11月11日)
公示结束后,由教务处将最终名单报送校长办公会。
五、 评选要求
各院(部)要主动立足于基层教学组织实绩,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挥民主,认真核实相关材料,按照评审的要求和程序组织申请、评审推荐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合理。
联系人:孙超 15916780973
电子邮箱:zhjhk@gdmu.edu.cn (电子版和盖章PDF版)
邮件名称:学院(部)+标杆基层教学组织
教务处
2022年9月20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2-11-08至2022-11-20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